贩卖自养鹦鹉判刑5年的法律依据
王鹏,80后,出于兴趣爱好养了数十只鹦鹉,之后因孩子患有先天性巨结肠,妻子又查出胆囊结石,经济拮据,又难以照顾鹦鹉,不得不卖出了两只绿颊锥尾鹦鹉被定罪,罪名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罚款3000元。事情发至微博,引发网友热议,而最大争议点是量刑。
贩卖自养鹦鹉判刑5年的法律依据
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但如果嫌疑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不构成本罪。举个例子,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对野生动物领域了解颇深,因此通常对野生动物的认识、濒危等不是很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进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的,一般不以本罪论处的。
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量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次事件中,王鹏贩卖的绿颊锥尾鹦鹉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无证捕捉、买卖、饲养均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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