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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长篇爱情小说《千年之恋》(又名《女孩,我为你而来》)寻求出版(9.5万字)

抖音号哥2年前 (2022-09-21)抖音星图号78

一|、作品名称:《千年之恋》(长篇小说)

  二、作品简介:长篇小说《千年之恋》

  爱——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

    爱,人性永恒的亮点。

    爱,可以超越时空,跨越永恒 。

  可是爱,又是残忍的,无奈的。

  长篇小说《爱在绝世》的主人公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青年方正,由于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所以感到彼此很投机。

  林丽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也是应为一张CD相识,再到后面的相知。我们为了买一个歌手的最新专辑,跑遍了所有的音像店也没有买到,就在我们要扫兴而归的时候,遇上了方正,他居然是一家音像店的老板,通过他我们买到了那张CD,更让我们高兴的是他有那么多珍藏的CD,为了听到那些CD,我们常到他那里帮忙,方正给我们讲了他父母的美丽的爱情故事。我和林丽都很感动,在校庆准备节目的时候,林丽把他父母的故事改变成了话剧,在我们的精心准备下,演出很成功,在最后,林丽却病倒了,后来她被转到北京取治疗,没想到那一次居然成了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林丽死后,我在阿正的帮助下走出悲伤,还常常看望林丽的父母,帮他们走出悲痛。

  高瞻,一个看似小混混,却有着自己梦想和追求的青年,她本是著名大学的学生,却由于追求爱辍学,他孤身一人来到天都市,希望可以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他喜欢我,课初次见面时候的混混表现让我以为那就是一个地痞流氓。后来有一次见面,他的道歉让我以为他不怀好意,结果碰上了方正。方正见到他大怒,并对他大大出手,在我和林丽的阻拦劝说下,才把他们分开,高瞻说清楚了情况,并真诚的向我道歉。没想到方正能够知错就改,还主动和高瞻交朋友。这让我更加欣赏他,我们走到了一起。后来高瞻喜欢上了我的同学夏盈,在方正一个浪漫的妙计下,高瞻终于和夏盈走到了一起。我和夏盈也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同学们都羡慕我们有那么好的男朋友,我们感到幸福极了。

  可是现实是残酷的,也是无奈的。在一次约会中,我误会了方正,在我痛苦的奔跑的时候却遇上了车祸。方正通过梦告诉了我一切,原来我们一千年前就认识,他是我放飞的一只风筝,在经过了一千年的祈祷和苦难的磨练之后,才换取了我们今生的这次相遇。他曾经立下誓言,愿意代替我而死。而这一次,就是他实现誓言的时候。他在走之前,要我答应他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好好快乐,并且告诉我只要心中有梦想,自己又肯努力为之奋斗的话,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那时候,我才明白,我们的相遇都是他安排的,目的是为了结识我,并默默的照顾我,引导我,让我与他相识相知,相爱。

  方正死后,变回了风筝陪伴着我。我记着他的话,开开心心的生活,并为自己的梦,也为了爸爸妈妈的梦奋斗。在奋斗中,我遇到了跟方正很相识的男孩叶扬,我们相爱了。最后,我们都实现了自己的梦,去法国学习艺术。在我到方正的墓前跟他道别的时候,一阵风吹过,方正出现了,他笑着恭喜我实现了梦想,还找到了爱自己的人,他可以安心的离开了。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方正变的那只风筝已经飞向了天空,越飞越远……

  《千年之恋》点评(自荐理由):

    作品结构紧凑完整、脉络清晰。人物个性鲜明,颇具时代特色,刻画深刻,情节颇具典型性。语言清新婉丽,细节严密。抒情真挚细腻。人、景、情,读来无不给人以眩目的美感。作品系本人原创。

    若改编成影视剧,小说中的很多元素如:爱情、生死、世态炎凉、人性等都是广大观众深为关注的。主人公的跨越千年的爱情以及为了爱而甘愿牺牲的精神,酒吧、咖啡厅的幽雅,男生为了异性不理智的打架,校园浪漫的爱情,人性的本真,……等等,等等,都具有强烈的吸引力!

  三、作品字数:小说95千字,全稿已完成。

  四、作品网址:

  新浪网址:

    

  天涯社区:

  

  五、作者简介:

  笔名:第九街,网上连载ID:第九街1983

  重庆某工科院校自动化专业,虽然是工科专业,却热衷于管理和新闻传播。

  曾经写过散文诗歌,散布于网上,也获过一些小奖,这里不提也罢。这是第一部长篇小说,写作动机来自于一跳短信:一千年前,我是你放飞的一只风筝,随着一声线断的的声音,我们便彼此分离,然后我用一千年的时间来祈祷今生的这次相遇,希望能够让你快乐比永远多一天。

  作者联系方法:QQ540732754 邮箱xuanmo@tom.com  

  六、精彩章节节选

  千年之恋

  一千年前,我是你放飞的一只风筝,随着一声线断的的声音,我们便彼此分离,然后我用一千年的时间来祈祷今生的这次相遇,希望能够让你快乐比永远多一天。

  1

  我穿着阔脚裤蹲在长椅上,等待电车的到来,感觉有点难受。我总觉得把自己放在高处的位置,然后翘起小腿会更舒服一些。其实,我完全可以打的去学校的,可不知为什么喜欢上了电车,也许电车可以让我认识很多人吧,我最好的朋友就是在电车上认识的。我现在对电车似乎有一种依赖,原来爸爸打算每天接送我回家,但我拒绝了,要接送我的,肯定时我的白马王子才对。尽管现在还没有,但这是迟早的事,说不定还是一个陈冠希那样的大帅哥呢?

  在我乐滋滋的胡思乱想的时候,感觉有人站在了我的面前,我看到了他的蓝色牛仔裤和白色的运动鞋。周围的环境很安详,他的穿着也很安详。第六感觉告诉我,他是一个大男孩,此刻他正盯着我。我忽然觉得好象浑身不自在起来,天下乌鸦一般黑,我暗暗的想。然而,过了好一会,她依然没有走开,我终于忍无可忍,叫道:“喂,你老盯着我什么意思啊?”

  就在我抬头的那一瞬间,另一句话在我脑海中闪过:他好帅啊!然而他依然没听到我说似的,用两只会说话的眼睛望着我。我的脸上又是一阵火辣辣的热,随即地下了头,想要溜走,却被他一手抓住。

  “干什么呀你,流……!”还没等我说完,他就用手捂住了我得的嘴。

  “你,鞋子穿反了……”他放下手说 。

  “我乐意!我乐意反着穿,你管得着吗?!现在纽约和香港都流行这种穿法,这叫作时尚!乡巴佬!”我说话的声音虽然很大,可心里还是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你……”他站在那里,显得很尴尬。

  “你什么你,没事的话本小姐就告辞了。”看到我要等的电车来了,我说完便上了车。找个位置坐下,总算松了一口气,可心依然跳的厉害。我静了一会儿,才把鞋子换了过来。心想那小子总算心眼还不坏,还真要谢谢他,要是那样到学校,还不被林丽笑死才怪呢!唉,本姑娘什么都好,就是做事经常马马虎虎。

  妈妈对我这一点也很无奈,她总是警告我说:“总是这个样子,将来怎么嫁人啊?”

  “嫁不出去不更好吗?那样就可以永远陪在妈妈身边了。”我撒娇的说。

  “唉,你这丫头……”

  “嘿嘿……”

  然后我们一起笑了。

  我下了车,刚好碰到林丽,她手里拿着今天的报纸,冲着我直笑。这让我感到很不自然,忙检查了一遍衣服和鞋子,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啊?这家伙,又在搞什么鬼。

  等我走近了,她挥舞着手中的报纸,叫道:“奇迹!绝对是奇迹!”看她那兴奋的样子,我还以为中了500万呢!

  我怕她会拿报纸打我,就像我一兴奋就会打她一样,赶紧制止她道:“慢,你先不要过来。什么奇迹啊,让我们的林小公主这么兴奋。”

  叫她小公主一点也不夸大其实。林丽是公认的校花,她家很富有,而她却很俭朴,随生活在现代,却不缺乏古典之美。她美唇出于自然,腰纤细,如绢带束着一般,脖颈长秀柔美,皮肤白皙,明眸顾盼生颜,尤其是笑起来,浅浅的酒窝更是迷人,整个人简直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别说是男生为之所动,就是女生也会惊羡她的美丽。

  “你看到就知道了。”她还在卖关子。

  我接过报纸,看到醒目的几个大字:奇迹!一男子心跳停止一小时后复活!原来是一名叫方正的男子因疾病住院,在心跳停止一小时后,却又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并且很快康复。我又看了一下图片。

  “好像在哪儿见过?”我指着图片对林丽说。

  “是在梦里吧!呵呵呵!”林丽嘲笑我道。

  “你说什么?敢嘲笑我!看打。”我说着。挥舞着拳头,扑向林丽。

  “哈哈!被我猜中了。”她一边跑一边笑道,“还不好意思呢!没关系啊,我看他也挺配我们乐乐的!”

  “还说!”我追上了她,挠她的痒。

  “哎哟哟!饶了我吧,乐乐!我再也不敢了。”林丽开始向我求饶,还在不停的笑。

  我忽然停了下来,自言自语道:“怎么有点向刚才碰到的那家活!”

  “怎么了,乐乐?像谁呀?”林丽也停止了笑,问我道。

  “哦,没什么。我们去上课吧!”

  今天上的是外语课,老师是一个牙齿都快掉光了的老头,他的头发花白稀疏,脸上却反着红光,打有回光返照的意思。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在想那个许正是不是今天碰到的那个人,显得魂不守舍,被老师警告好几次,好不容易才熬到了放学。

  我匆匆上了电车,不想没有座位。倒霉,肯定是早上遇到的那个倒霉但把霉运传给了我。忽然一阵急刹车,我站立不稳,眼看就要倒下,这时被一只有力的胳膊紧紧搂住。我心存感激,刚想说声谢谢,却发觉有点不对劲,那只手在我的胸部游动,我瞪了那人一眼,他却只是对我坏怀的笑。不好,遇到狼了!我感到非常羞怒,却又不敢叫出声。只有甩开那人,往里面走了一些。谁知那人也跟着往里走。

  “怎么办?怎么办?”我焦急的念道。

  正在我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忽然被一个人拉了一把,坐在了座位上,刚要大叫,才看清原来是早上遇到的那家伙。只听他说:“是你啊,这么巧!现坐在我的位置上吧。”一副跟我很熟悉的样子。

  我会意,配合道:“是啊,那么巧。我们很久没见过了吧。伯母还好吗?我好想念她。”我说着,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的演技。

  “她很好。谢谢。”他说着,站在我身旁,眼睛盯着那匹狼,就像高大威猛的卫士在守卫他的主人。我顿时有了一种安全敢。那狼也许是被他威慑住了,不敢再跟上,在下一个站点溜掉了,嘴里还说着不堪入耳的脏话。

  我总算松了一口气,心想这倒霉蛋果真是个好人,看来应该对他改变一下态度。

  “喂,今天真的谢谢你了!”我站起来,对他笑道。

  “你在跟我说话啊?”他说道,眼睛望着窗外,并没有看我。

  我知道他在为早上的事情生气,低声下气道:“早上是我不对的啦,你还在生气啊?”

  “呵!笑话!我为什么要生气啊?!大小姐你乐意啊。”他依旧没好气。

  我听了也生气了,我长这么大,虽然不是娇生惯养,却也没受过这种气,叫道:“是啊,本小姐乐意,谁要你帮了。我干嘛要谢你。”

  “呵呵呵!”他也笑了,“这么多年了,你的脾气一点都没有变。”

  “这么多年了?!你认识我?!”我被弄的像个丈二和尚。

  “是啊。”他肯定的答道。

  “那我怎么不认识你?”我更加迷惑。

  “不,你也认识我。”他转过身来,看着我的眼睛。我也看着他的眼睛,真的好象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了。

  “那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一千年前。”

  “一千年前?你也太幽默了吧。呵呵呵!”我被他逗笑了。

  “是啊,一千年前。”他也笑了起来,“我们还很熟。”

  “我发现你的想象力还挺丰富。那一千年前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想知道啊?”他带着一脸坏笑说。

  “废话,当然想知道咯。”

  “想知道啊,那我偏不告诉你。”

  “你到底说不说吗,不说我走了!”我最讨厌别人卖关子。

  “那你就走啊。”

  我这才想起自己正在电车上。

  “哼!不说就算了,谁稀罕知道!不理你了。”我真的有点生气了。

  “喂,真的生气了。其实你生气的样子挺漂亮的。”

  我这才发现,他那双深邃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奇怪,我居然没有生气,反而心里有一种甜甜的感觉。难道……?想到这里,脸上一阵火辣辣的,忙把头低下。

  “一千年前,我是你放飞的一只风筝,随着一声线断的的声音,我们便彼此分离,然后我用一千年的时间来祈祷今生的这次相遇,希望能够让你快乐比永远多一天。”他轻轻念道。

  我偷偷瞥了他一眼,见他深情的望的车外。皮肤有点黑,却闪耀着健康的光亮。他或许算不上英俊小生,可是180多公分的高度,虎背熊腰,虽然隔着T恤,那发达的胸肌依然可现;鼻梁高挺,显得十分性感,浑圆的颧骨,国字形的脸庞,尤其是那双活灵活现的眼睛,更是可以放电,再加上嘴角丝丝微笑,真实帅呆了。

  “我已经说了,不知你是否满意。”他又转过身,看着我说。

  当我的眼睛触到他眼神的那一刹那,我把头低的几乎贴在胸口。“什么呀?我听不懂。”

  “就知道你听不懂,笨蛋!”

  “谁说我不懂,不就是一个关于风筝的故事吗?”也许是被他刺激到了,我抬起头,不服气的说,“不过挺浪漫的。我要把他记下来。”说着,便要拿手机,忽然想到,刚好可以捉弄一下林丽。于是跟他借了手机,把那条短信发给了林丽,心想:林丽收到此短信会是什么样呢?可惜看不到她脸红的样子。想到这里,心中窃喜。

  “喂,笑什么呢?”倒霉蛋推了我一下。

  “没,没什么。你的手机,谢谢!”

  “真的吗?”他看着我,一脸坏笑。

  “当然是真的,不信就算了!”我装着很生气的样子,把脸转向窗外,心里却还在偷偷的笑。

  “呵呵呵!又耍小姐脾气了。”他好象对我很了解似的,“你喜欢音乐吗?”

  “喜欢。”我这人有一个毛病,每当人提起我喜欢的音乐,就变的非常兴奋。

  “太好了,我也喜欢。”他说着,也很兴奋的样子。

  “那你喜欢哪一种风格的呢?”

  “校园民谣!”他淡淡地说,眼睛望着窗外,似乎在回忆那美好时光,嘴角还挂着一丝淡淡的笑。

  “不是吧!我也喜欢校园民谣。我喜欢叶蓓的蓝色忧伤,朴树的白色孤独。不过最喜欢的还是高晓松。他那些哀伤清淡的旋律里所蕴藏的激情,一如夜晚大海的黑色波浪,一波一波的朝人们的心灵的深处打来,旋转,然后又退去。”

  “不过给我冲击最大的还是他的歌词。”他也来了兴致,把话题接了过去,“记得有位乐评人说过,有了林夕、何训田、高晓松的词,所有的诗人都应该感到惭愧。林夕的歌词偏重于城市里精致的爱情,而何训田的则需要欣赏者有强烈的西藏氛围来支撑。高晓松的词则是万油金,可以在晚上听,可以在白天听,可以在月上柳梢头的时候,一边小酌一边听;可以在阳光明媚的时候一边喝饮料一边听。”

   “很对!”我又接过话题,“他的歌词里总会有一条小河在静静的流淌,流淌的不是水,而是青春,时光蔓延,哀伤弥漫。就像那首《青春无悔》: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最心爱的你像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你会走去 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

  不成惶的眼等待岁月的改变

  最熟悉的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人和人在街边道再见”

  “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

  你说岁月会改变相许终身的诺言

  你说亲爱的道声再见

  穿过年轻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是谁的声音 唱我们的歌

  是谁的琴弦 撩我的心弦

  你走后依旧的街

  有着青春依旧的歌

  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故事

  都说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

  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身的誓言

  都说亲爱的永远

  都是永远年轻的脸

  永远永远 不变的眼”

  也许是太投机的缘故,我们竟你一段我一段的唱了起来,俨然忘记了自己是在电车上,直到一曲唱罢,才发现整个车上数使双眼睛都在着我们。当时的尴尬是可想而知的。还好又到一站,我们赶紧逃了下来。

  跟他对视,看到彼此的狼狈样,又想起刚才在车上,有疯狂笑了起来。事后想起当时的情况,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为什么他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且那种感觉怪怪的。

  “对了,聊了那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停止了笑,问他道。

  “方正。”

  “我是问你的名字。”

  “方正啊,方正的方,方正的正。”他笑着解释说。

  听了他的解释,我笑的抱起了肚子,对他摆手:“有意思啊,呵呵呵!那你爸爸是不是叫王选?”

  说出来,我才发现我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王选的儿子怎么会姓方,看来玩笑开大了,忙止住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谁叫我喜欢你这种性格的女孩呢。”他眼睛望着我,似的随意的话,却又显的那么认真。我不敢跟他对视,赶紧低下了头。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许乐。许愿的许,快乐的乐。爸爸妈妈希望我每天都很快乐。”我慢慢说着,依然不敢看他,忽然意识到时间不早了,再不回去,妈妈肯定急坏了。

  “我要走了,再见!”我看了看他,说。

  “这么快啊?”他的眼中露出扫兴的神色,“那我们算是朋友了吗?”

  “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呵呵!”我笑着应道。

  “真的?那太好了!”他说话时,居然兴奋的像个孩子,我越来越觉得他挺有意思。

  “那好,再见!”他冲我点点头。

  “嗯,再见!”我挥挥手,向人群走去。

   3

  美院(也就是我在读的大学天都美术学院)的校园很美,清幽而又不缺乏活力,在经济繁华的天都市更显得别有一种风韵。非但如此,在宁静的美院里更有一处无数美院人魂牵梦绕的地方——紫竹林。

  紫竹林在美院东校区和西校区各有一处。两处的紫竹林均由很多竹子围聚而成,林中还点缀有数张石凳石桌。远处观之,茫茫一片,风格别致;徜徉其中,神清气爽,实乃山大人之福。

  紫竹林不但景美,更是晨读和默想的好地方。清晨,早早的抢占一个有利的位置,伴随着声声鸟鸣,正是练习英语口语的好地方。当然,你也可以什么都不做,呆呆地望着那即将脱落的的树皮慢慢思考,说不定你能想透很多事情呢。

  如此幽静之地,也吸引了无数的校园恋人。当然,不只是恋人,朋友们也可以围坐一桌,开怀大笑,细说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也是校园中很惬意的一件事情!

  这天后两节没有课,我和林丽在紫竹林的一张石桌旁坐了下来。我把昨天跟方正相遇的经过绘声绘色告诉了林丽,当然不全属实,有的细节当然需要改变一些。林丽在一旁认真的听着,像个小孩子在听老师讲故事,不时还发出清脆的笑声或问几个小问题。当我说到方正说我跟他在一千年就已经认识了的时候,林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问:“那他一定是一个很浪漫的人吧?”

  “应该是吧。”我忽然想起那条短信,“更浪漫的是那条短信。”我摆出一副用一种陶醉的样子念道:“一千年前我,我是你放飞的一只风筝,随着一声线断的的声音,我们便彼此分离,然后我用一千年的时间来祈祷今生的这次相遇,希望能够让你快乐比永远多一天。”

  此时,我看到林丽脸上不知是一种惊奇还是惊喜的神情。

  “林丽。”我轻声叫道,她居然没有反应,“林丽!你在听我说话吗?”

  “噢,我在听呀,听浪漫的嘛!”林丽反应了过来。

  小丫头,装得挺像的。于是我又问:“林丽,你昨天有没有收到陌生人的短信?”

  “短信?没有啊。你为什么问这个啊?”

  “真的没有?”我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她。

  “真的没有。”林丽也看着我说,“乐乐,你相信缘分吗?”

  “信!”

  “那你跟他岂不是很有缘啊?”

  “也算是吧。”

  “那你可要小心哦。说不定他是在追你。男人可都是进攻型的动物哟。”

  “在追我,别开玩笑了。说不定他是想通过结识我,从而打我身边的人的注意哦。”我冲着林丽坏坏的笑着说。

  “乐乐,你在说什么呀!”林丽的脸微微泛起红色。

  “你没听清楚啊,那么我再说得明确一些。”

  “乐乐!再说这些我就不理你了。”晕,又是这一招。

  我们只好改变话题,又说了一下我们的喜爱的校园民谣,待放学以后便一起离开。其实我们由于出校门后一个往,一个往西,很少起一起离开的,不过今天我们约好了要去音像店买碟——我们喜爱的歌手雪郎年度大作《云的深处》。三年了,我们终于可以看到一个新的雪郎了。

  可是事情总是事与愿违,我们走了几家音像店,那张《云的深处》的磁带版,CD版,VCD版,DVD版全卖完了。真扫兴,我们只想到《云的深处》一定热卖,没想到卖的这么快。我们抱着最后的希望来到最后一家音像店——方正音像。

  一进门,我们就问服务小姐:“小姐,我们要雪郎的《云的深处》。”

  服务小姐用甜美的声音告诉我们:“对不起,两位小姐。《云的深处》的各种版本都已经卖完了。要不您留下练习方式,一进货,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你们。”

  “哎呀——,又没了!”我沮丧地说。

  “唉,没办法,只有过几天了。”林丽也摇摇头,一脸扫兴地样子。她去写了我们的联系方式。

  当我们走出这家音像店的时候,有人在叫我的名字,转身一看,居然是方正。他朝我们挥手,一脸透明的笑容。

  “嗨,这么巧啊!”方正说着,显得很兴奋的样子。

  “是啊,这么巧!”我嘴里虽这么说,心里却在想:巧你各大头鬼啊,这么老套的方法还在用。

  “这位是……?”

  “你好,我叫林丽,乐乐的好朋友。”林丽主动自我介绍道,并伸出她那纤细的手。

  方正慌忙握上去,说:“噢,你好,我叫方正。很高兴认识你。”

  “是什么事情让两位小姐如此的扫兴。”方正又转向我,问道。

  我没有出声,林丽跟他解释说:“也没什么,今天买不到雪郎的《云的深处》了,所以感觉有点扫兴。”

  “哦,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你们跟我来。”他说着,把我们两个又拉进了音像店,然后说了句“你们等一下”就走到收银员那里说了些什么,只见收银员打开抽屉拿出一张CD交给方正。方正拿着那张CD对我们挥了挥手,说:“看这儿!”

  我跟林丽马上喜出望外,那正是雪郎的新专辑——《云的深处》。

  方正把它交给我们说:“送给你们了。”

  “送给我们?”林丽用惊异的目光看着方正,说。

  “是的,送给你们了。我本想留着自己听,可又不忍心看到两位小姐失望的样子,只有忍痛割爱了。”

  “你这人说话真有意思。那谢谢你了,我们听完后一定尽快还给你。”

  我们接过CD,欢喜异常,还不时发出赞叹声。只听方正自言自语道:“女孩子还是笑起来比较漂亮一些。”我们也没有去理会他。

  “老板,电话。”一个服务小姐叫道。

  “哦,我马上过去。”方正答道。

  “你是这里的老板?”我跟林丽几乎是异口同声。我这才想起怪不得这家音像店叫方正音像。

  “是哦。干嘛大惊小怪的。难道我不像嘛?”方正说着,摆了个酷酷的POSE,然后去接电话。

  林丽拉拉我说:“真没看出来哦,乐乐,以后我们要买什么CD就靠你了。”

  “怎么靠我啊?”我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要靠你了,你想今天若不是有你,我们怎么可能买到这张《云的深处》呢?”

  “好啊你,又在使坏?”我抓到林丽,挠她的痒。

  “说什么呢,那么高兴?”是方正过来了。

  我们赶紧停止了嬉闹,林丽说:“哦,没什么。谢谢你忍痛割爱啊。”

  “哦,没什么,只要两位小姐高兴,我愿意第一时间送上最好听的CD。”

  “那怎么好意思。”我答他道。

  “是啊,我们怎好再麻烦你。”

  “大家能够认识就是一种缘分,干嘛那么客气呢?是不是,乐乐小姐。”方正用眼睛盯着我说,“其实我还有很多收藏,不知两位小姐有没有兴趣欣赏一下。可全都是限量珍藏版的哟。”

  他的眼神让我感到非常的不自在。我低下头,拉拉林丽说:“不好意思啊,我们下午还要上课,要走了。”

  “哦,既然是这样,那欢迎两位小姐有空来玩啊!我就不送了。再见啊!”

  “哦,好的。有空我们一定来。”林丽说,“再见!”

  “再见!”我跟着说!

  走出方正音像店,我们还沉浸在兴奋之中。林丽忽然没头没脑的抛给我一个问题:“乐乐,你觉得方正这人怎么样啊?”

  我刚想说还不错,又怕林丽来取笑我,反问了一句:“你觉得呢?”

  “我觉得他很好啊。人长的帅气,那么年轻就出来有那么大一家音像店,肯定是事业心很强的人。现在这样的男人真的是越来越少了。”

  “噢——,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我趁机打趣道。

  “就算是又怎么样,他喜欢的肯定是你。你没看到他的眼神一直停留在你身上吗?”

  “哪有啦!你真坏!看我怎么收拾你。”说着又要动手。

  “哈——,被我说中了吧!”

  “还说,看你往哪跑!”

  “喂,注意一点形象嘛!”林丽边跑便说。

  “看我抓住你再说!”我追了上去。

  “唉,方正!”林丽突然喊。

  慌忙停下,四周看了一下,哪有什么方正嘛!于是知道自己又被耍了,大叫道:“林丽,你别跑!”

  “嘿嘿,追捕上我。嘿嘿……”

  “你别跑……”

  4

  由于只有一张CD,我们老规矩,石头,剪刀,布来决定谁来先听这张《云的深处》,结果又是林丽赢了。我觉得有点郁闷,倒不是因为不能先饱耳福,而是每次都是我输,不免有些郁闷。不过林丽很快就听完了,然后拿给我。我们有时候也带到学校里一起听,下课听,上课也听。虽然有几次差点被老师抓到,但终究是有惊无险。哼,老师怎么斗得过学生啊。有了这张CD,我觉得每天过得特别舒服,也很充实,做什么也都有精神。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音乐是人们得精神食量,就是那种感觉。

  这天是星期天,我跟林丽约好了去方正那家音像店去还那张CD。说是去还,其实我们知道方正是不会要得啦,只是借口去见识一下他珍藏得那些。作为一家那么大的音像店的老板,他应该有不少珍藏吧!说不定还可以借一些来听那!想到此,我们就觉得很激动。亲爱的读者请不要怪我们贪,你若真心去喜欢一样东西的时候就知道我们的感受了。

  当我们刚来到方正音像,就看到方正在向我们挥手,满脸笑容,像冬日里的阳光,暖融融的。

  林丽也向他挥手,说:“嗨!你好想知道我们今天要来啊?”

  方正故作神秘,说:“那你们想听实话还是谎话?”

  “废话,当然是实话了。”我看不惯他那种故弄玄虚的样子,说道。

  “我不一样,实话谎话我都想听。”林丽说。

  “好,还是林小姐懂得生活情调。这谎话嘛,就是我盼着你们来。至于这实话嘛——”方正转了一下身子,“还是盼望着你们来。”

  “什么意思?”我被搞迷惑了。“也就是说我每天都盼着你们来,可由不是时时刻刻都在盼着你们来。”

  “方先生真会讲话。”林丽笑着甜甜的说。

  “谢谢林小姐的夸奖,为了表示谢意,请跟我来。”方正说着带我们上了楼然后开了一间房子的门,让我们进去。我看了一下里面的东西,心想这里因该是他的住的地方吧。

  “两位的到来,真的使避舍蓬荜生辉啊。快请坐!”他指着床边的沙发说。

  走进去。我不仅感叹:好美啊。外面这一间应该就算是客厅了。周围的墙和房顶都刷成了天蓝色,窗帘使淡紫色的。靠着窗子放着两只沙发,沙发用橙色的沙发罩罩着。沙发前面是琥珀色的玻璃茶几。窗子的对面是一张办公桌,上面放着一台电脑,旁边放着供放和高档影响。窗子的右边挂着几幅字画,画的下面排列着各种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花,而字画的对面是一块大镜子。显然,里面那个房间就是他的卧室了。整个房间色彩搭配合理,物品摆放和谐,虽然东西不多,却让人感到特别舒服。我想:真想不到一个男人能把房间打理的这么有条不紊,难得啊。不对,在他背后是否还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呢?

  方正端上来一盘苹果,笑着说:“怎么样,我这办公室兼客厅还可以吧。”

  “嗯,很漂亮!”林丽一边打望一边说。

  “方正,你把我们请到这里来,不怕女朋友吃醋吗?”我用开玩笑似的口吻问道,心里有所启盼。林丽看看我,有看看方正,想然没有想到我会这么问。

  “女朋友?你看我像有女朋友的样子吗?”方正回答的很轻松,“来,吃苹果。”他把削好的苹果切成两半,分别给我和林丽。

  “那你一个人在这里住吗?你的爸爸妈妈呢?”我好奇的问。

  这一次,我发现方正的脸色变了一下,他放下手中的刀,问:“你们真的想知道,那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在北方一个小山村里生活一户姓方的人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可路家有一个女儿叫方云,人长得漂亮而且聪明伶俐,所以家里人非常疼爱她,尤其是妈妈。可是她偏偏做什么是都有一种好奇心,想法总是怪怪的,别人想都不敢想的那种,用当时的话来说甚至有点大逆不道。因此家里也常常为她而担心,生怕出什么事情,可一直等她长到18岁,却也平平安安。如果日子一天天这样过去也就算了。可是她还是出了事。

  那是1982年的一个夏天,村里来了一位画家。他眉毛浓浓的,眼睛清澈明亮,似乎会说话一般,他的脸上总是带着浅浅的笑,那种笑,是发自内心自信的笑,就像很冷的冬季里的一缕阳光,让人感到暖暖的,再加上他高大魁梧的身材和作为艺术家而散发出的气质,让许多山村少女为之沸腾。当他出现在少女方云面前的时候,终于也将一颗少女的心俘获了。他在那个小山村待了几天,白天就寻找合适的地方写生,晚上就吹横笛,那悠扬婉转的笛声,扰乱了多少少女的梦乡。

  可是人们不知到还有一件事在悄悄的发生,那就是他和少女路云相恋了。由于当时的封建礼节,那种相恋是一种多么幸福而又痛苦的事情。但他们还是争取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男人给女人讲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的精彩,为她花各种姿态的画像;女人为男人做饭洗衣。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们走在了一起。可是艺术家还是要走的,他不可能为一个山村少女而放弃自己的理想,而那少女也不可能跟他一起走。艺术家对少女说,我一定会回来的,少女对艺术家说,放心的走吧,我会等你的。”

  “多么浪漫的故事啊!”林丽感叹到。而方正没有停下,继续讲着这个故事:

  “后来,少女发现自己怀孕了,可艺术家没有回来,她也不敢把这事告诉家人,于是一个人忍受着痛苦,可她还是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可是,纸终究保不住火,她的肚子越来越大,终于被家人发现了。未婚先育在当时被认为是很伤风败俗的事情。父亲大发雷霆,骂她不要脸,逼她把孩子打掉,否则就跟她断绝父子关系。那少女誓死不从,终于有一天从家里逃了出去,住在一个山洞里,等待孩子出世。

  那个山洞只有母亲和她来过,所以她走后没几天,母亲就找到了她。她央求母亲不要把这里告诉别人。终究师母女情深啊,母亲没有告诉别人,而且经常给她带来一些有营养的东西。终于有一天,她把孩子生了下来,可她自己没过多久就死了。那个孩子被母亲带回家去抚养。母亲希望孩子可以走上一条正确的道路,给他取名叫方正。”

  “你就是那个男孩?”我惊的嘴巴张的老大。真想不到在小说中看到的故事竟发生自己身边的人身上。忽然后悔自己问了一个如此愚蠢的问题。

  “对不起啊,方正。又引起了你伤心的往事。”我带着歉意说。

  “没关系。不过也要谢谢你们。已经很久没有人肯听我说起这段往事了。”

  这时候,我们才发现林丽已经开始在抹眼泪了。方正看了,有点慌了,赶紧拿出纸巾递给林丽说:“真的不好意思啊。其实你不用为我的身世而伤心。看我现在不是活得很好吗?我想我死去的妈妈在天堂知道我这样也一定会很高兴的。”

  林丽接过纸巾,控制了一下情绪,问道:“那你爸爸有没有去找过你?”

  “没有。”方正摇了摇头,眼角分明在闪着泪花,“瞧我,又说这些干什么。等一会,让你们见识一下。”方正说着,进了卧室。

  我和林丽还沉浸在他的故事之中,只见方正拿了一个小箱子出来。

  “快来看!”他把箱子打开。

  哇——那么多磁带和CD啊。

  方正首先拿出被封在一起的磁带和CD,哇,那简直就是校园民谣的的一段历史:1993年罗大佑的专辑《童年》珍藏版;

   1994年两张《校园民谣》精选版;

   1995年老狼首张个人专辑《恋恋风尘》纪念版

   1996年高晓松作品集《青春无悔》;

  2000年水木年华《毕业纪念册》精选集;

  2004年《我的最爱——校园民谣十年精选》。

  里面还有许多珍藏版的,如叶家修的《外婆的澎湖湾》,唐朝的《梦回唐朝》,叶蓓的《双鱼》等,快要羡慕死我们两个小丫头。我们在那儿,一边看一边哇哇直叫,就像两个无知的小乞丐忽然间发现了宝藏似的。

  看着我们两个的样子,方正乐呵呵地说:“喜欢吗?”

  “喜欢!”

  “太喜欢了!”

  我和林丽大声叫道。

  “喜欢就借给你们去听一下!”

  “真的?”我和林丽又是异口同声。

  “当然是真的。我怎么忍心去骗两个这么可爱的女孩呢?”

  “哦,太好了!”

  “太好了!”

  可是高兴之余,我有觉得不妥,于是说:“不行,我们怎么可以借他这么贵重的东西。”

  “是啊,这全是你的珍藏。借给我们,万一我们弄坏或弄丢了怎么办?”林丽也觉得不妥。

  “你们不用担心。丢了就丢呗!”方正说的很轻松。

  “还是不行!我们今天能在这儿看到就以经很满足了。是不是,乐乐?”林丽还是觉得不行。

  “是呀,是呀。”应和着林丽说,可心里觉得可惜了。

  “要不然这样吧,你们有时间就到我这里里来。在这儿听,听累了还可以去帮我看店。”

  “嗯,这个注意不错。”林丽笑着说。

  “对,我们还可以在第一时间买到好听的CD。”我又补充了一句。

  “呵呵呵,你呀。就这样说定了。”方正笑了,那么开心的笑了。

  “呵呵……”林丽也转身笑了。

  “呵呵——呵呵——”我毫无遮掩的笑了。

  方正把音乐放起,于是房间里想起了我们所熟悉的歌声: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最心爱的你像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你会走去 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

  不成惶的眼等待岁月的改变

  最熟悉的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人和人在街边道再见

  6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时什么时候起天气突然变得这么凉了呢?自己居然一点都没有觉察到。时间顺着秋天的痕迹漫上脚背,潮水翻涌高涨,所谓的青春就这样有被淹没了一厘米。学校早就已经听不到鸟的叫声,路两旁的树已经开始落叶。

  秋天已经很深了。

  我和林丽还是向往常一样喝很多饮料,像往常一样去上无聊的课,像往常一样听我们喜爱的CD,唯一不同的是每到周末我们有时间的时候就会去方正音像,去那里听我们喜爱的音乐,有时候也帮他看店。他有时也到我们学校来打球。他篮球打的非常好,所以也很快就认识了我们学校篮球队的帅哥们,更是赢得了一群女FANS的欢心,林丽也是其中一个。每次方正来打球,林丽都会拉着我一起去看,还跟其他女士一样为他疯狂的呐喊。我就不明白,一个原来对篮球毫不感兴趣的丫头怎么现在肯为篮球如此的疯狂。

  我看看林丽,她正眉飞色舞的跟同学狂侃昨天方正来打球的事,还不时爆出阵阵笑声。莫非她喜欢上方正了?怎么会?不可能,一定不是。奇怪,就算林丽喜欢方正又关我什么事呢,我为什么那么紧张?对,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上课铃响了,英语老师周先生走进教室。全班同学几乎是同时“哇——!”一声。我赶紧抬起头,生怕错过什么好戏。“哇——”我也不禁感叹。周先生今天一反往常的休闲装,而是西装笔挺,皮鞋蹭亮。只见他满面红光,眼睛炯炯有神,头发虽然有些花白,却梳成偏分,很整齐,而且光亮照人,整个人看起来一下子年轻了许多。这时候有个活跃的男生站起来,问:“周老师,听说我们新的师娘号称‘师爷杀手’,不知是不是真的?”教室里顿时炸开了花,哄笑声,谈论声,口哨声,荡漾开来,此起彼伏。

  周先生显然是高手,面对此情此景,依然能雷打不动,处事不惊。他挥挥右手,用富有他周氏特色的低沉的声音道:“肃静!肃静!你们这一群,越来越不象话了。这种事情怎么好在上课时间问呢?”

  “噢——”同学们又是异口同声。

  周先生是我们学校的老前辈,教龄比我们学校的历史还长。他学识渊博,为人随和,授课生动幽默,深受同学的爱戴。只可惜老伴死的早,儿女长大后,都去了外地工作只留下他一人守着这个家。前些年儿子劝他再找一个,可他死活不同意。现在也终于耐不住寂寞了。

  “好了。现在我们上课。”周先生清了清嗓子,转用英语讲课,“看来你们今天精神都非常好,我就靠你们一考。听清楚了,我可只说一遍。‘周先生是个好人’这句话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还用问吗,当然是比喻。”一男生站起来,用流利的英语回答道。教室里顿时又是一阵哄笑。

  “不对,应该是夸张。”

  “不是,不是。应是反语。”

  “不对,是借代。”

  这是周先生课上特有的现象,就是所有学生都可以随便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用考虑对于错。同学们你一句,我一句,越说越离谱。再经过一阵沉默之后,忽然一个声音如晴天霹雳:“我知道,是拟人!”

  整个教室又是笑的风起云涌。

  周先生脸色也一下子变了,笑的海洋恢复了宁静。只听周先生不温不火地说道:“你们这一群小猴子,真让我伤心。至于你们说的比喻,夸张,反语,我都可以接受,至于这个拟人,我实在想不通。长此以往,我们的汉语毫不被你们忘记了啊!”

  他的话刚落音,教室里又卷起笑的狂潮。我也笑的直捧腹,坐在我旁边的林丽已经在抱着肚子叫“哎哟”了。

  这是我的手机在振动,是方正的短信,他说等我放学后要请我吃饭,并让我叫上林丽。

  我轻轻拉了一下林丽,告诉她方正方正为了感谢我们最近一段时间的帮忙,邀请我们吃饭。他的的音像店周末时生意经常很好,原有的服务小姐根本忙不过来,所以他说幸好经常有我们来帮忙,让他节约不少开支。所以请我们吃饭时便宜他的了。

  “真的?”林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

   “当然是真的了,不信你看他的短信。”我把手机拿给她看。林丽看过后,露出吃惊的神情。

  “怎么了,林丽?”

  “没,没什么。快听课吧。”

  方正带我们来到“美丽岛”休闲娱乐中心。这家在天都半岛声名遐迩的休闲娱乐中心原来是一家舞厅,也是天都市最古老的舞厅之一。它的变迁可以折射出天都市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沉浮曲折的历史。

  据说它最早是一个大型的人防地下工程,原址是一家“战备仓库”,是中国“深挖洞,广积粮,不争霸”时代的产物,其设计原因在“评估结合”上是一次伟大的创新,并因此获得一些列殊荣。

  这家建筑面积为三千余平方米的舞厅,其中心大厅占地一千余平方米。洞内通高七米多,采用古典园林的建筑风格,内有庙宇建筑,园林造型的门廊等,各种雕塑气势恢弘,构成一个有观赏价值的大型地下迷宫。其曾被市旅游局定位旅游参观点,对外开放后,接待中外游客无数。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这里被有关部门开拓成集旅游,吃、喝、玩、乐一条龙地下乐园,该创意曾一度被市各家媒体所追捧,这家娱乐场所的大名也由此频频亮相于天都市个媒体,变得家喻户晓。当然,这里的价格也是不菲的。我曾和朋友来过一两次,最终因为消费太高而没有再来过。

  “呵!没想到我们的方正先生这么有钱。”我打趣道。

  方正看着我,嘴角又泛起坏坏的笑:“有两位大美女在身边,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摆一下排场啊。你说对吧,林小姐。”

  林丽不说话,只是在一旁偷偷的笑。

  “好哇,林丽。你非但不帮我,还来取笑我。”我又把矛头指向了林丽。

  “冤枉啊,乐乐。我哪里有取笑你。我是笑方正口齿伶俐啊。”

  “哼,那还不是一样!”

  “呵呵呵!好了,不要再闹了乐乐。公共场合不好。”

  “还是林丽好。听到没有,公共场合还那么没大没小的,一点也不可爱。”

  “你——”我被气的张牙舞爪,却被林丽抓住。方正却在前面偷着乐,简直气脎我也。就这样,我们跟在方正的后面往里走。

  现在舞厅的面积约有500平方米,被割成前厅和舞池两部分,估计总共可容纳400余人。前厅内云集着各种男女。女人们集中在前厅中央,男人或站或坐在前厅的两侧。舞池内则是不分男女。他们伴着或舒缓或激越的曲子跳着自己喜欢的舞。

  我们一进去,也吸引了不少目光,有男的,也有女的。正往里走,迎面走来一男青年,没有方正高,却也有一米八左右,红头发,穿一身牛仔,一副墨镜挂于胸前,一看就知道是这里的小混混。他走到我的面前,很有礼貌的伸出手,说:“大姐姐,可以请你跳个舞吗?”

  我一向对这样的红毛猴子没有什么好印象,尤其是在这种场合下,更是觉得恶心。但我毕竟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心里暗骂:小样儿,你也配。我没有看他,而是转向方正,然后对那红毛猴子说:“你如果长得比他帅,我就跟你跳。”说完,就拉着林丽往里走。方正跟他说了声不好意思,就带我们进了一间优雅的包间。

  招呼我们坐下后,方正摆出一副无奈的样子说:“实在不好意思啊。没想到还没有请两位,就遇上了这样的小混混。”

  “没什么,林子大了,难免什么鸟都有。”林丽笑着说,“你也不用太在意了。”

  这是服务小姐把啤酒和饮料送了过来。方正又忙招呼我们:“二位小姐要啤酒还是饮料?”

  “我要饮料。”林丽是从来不喝酒的。

  “我也要饮料吧!”看到林丽选饮料,我也只有跟着了。

  把我们三个的杯子分别倒上饮料和酒之后,方正举起杯来,说:“来,这第一杯,算是感谢二位小姐在我住院期间对我的照顾。”

  “好,干!”

  “干!”

  说着,我们一饮而尽。

  这时林丽说话了:“既然我们相识,也算是一种缘分。方正你也就不要小姐长小姐短的了。以后你就跟乐乐一样叫我林丽就可以了。”

  “那好,林丽。”说着,方正又扭向我,“那我以后就像林丽一样叫你乐乐,对吧?”看他那挑衅的眼神,我气的直咬牙。

  方正又把杯子加满,说:“那以后你们就叫我阿正吧。来,为了我们的缘分,再干一杯。”

  “干!”

  “干!”

  又是一饮而尽。当方正满了第三杯之后,我忙拦住他,说:“方正,你这人真够黑的。想一口气把我们撑死,这样你就可以省饭钱了,对不对?这杯说什么也要一会喝。” 我这么说道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我确确实实是饿了。

  “乐乐!”林丽有拉了拉我,随即转向方正:“不好意思啊,阿正。乐乐这人就是这样。”

  我刚要说什么,这时开始陆陆续续上菜。等服务小姐走后,我说了声“我饿了,先吃了”便动手吃了起来。方正和林丽相互对视,无奈的笑了一下,也开始用餐。

  “你们关系这么要好,是怎么认识的?”方正用纸巾摖了一下嘴,似乎很关心的问道。

  “因为一张CD。”我回答他说。

  “一张CD?”

  “是的,一张CD。”林丽接过话题,“那是还在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在走了几家音像店之后,终于在爱乐族音像店找到了我喜爱的那张CD,是高晓松的作品精选集。可是当我的手拿到那张CD的一霎那,另一双手也拿到了它。”

  “那个人就是我了,不过有意思的是我也是走过几家音像店之后,才在这家音像店发现了高晓松的那张精选集。”我接过林丽的话,说。

  “是的,我们两个都十分喜爱高晓松,而那张精选集只剩最后一张了,而我们又是同时拿到了它,那么它究竟应该属于谁呢?”林丽又借了过去。

  “那最后你们怎么处理的。”方正插上一句。

  “这个问题问得好。”我又说,“关键时候还是林丽作出了让步,把那张精选集让给了我。这让我很感动,觉得林丽够意思,决定叫她这个朋友。于是我们就互相留了联系方式。那时才知道我们原来在意个学校的同一个年级。于是在我听完之后,就把那张CD拿给了林丽。”

  “就是因为那张CD,我们认识了。”话题有转给了林丽,“随着交情的加深,我们才发现原来我们有那么多共同的爱好。比如我们都喜欢高晓松,我们都想将来学习音乐。而且我们不管谁有了好的CD,总是拿给对方先听。就这样,我们从初中相识,到高中,再到音乐学院。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你们两个再唱双簧啊。不过确实是来之不易的缘分啊。”方正说着,有拿起了杯子,“来,请允许我为你们伟大的友谊干一杯。”我们又是一饮而尽。

  之后,我们有开始唱歌。方正先唱了一首《同着的你》:“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日记……”。表情和声线都是那样的哀伤和清澈。林丽唱了叶蓓的《B小调雨后》,让我感到周围的一切都停了下来,空气中只有她轻灵的声音辗转回旋,旋律以血液的形式,汩汩的流进我的体内。而我唱了叶蓓那首《孩子》:“我想跑得很快。心在不安里飘荡,但一看四周,想到你已白发苍苍。……”直到唱道落泪。

  正在我们唱得高兴的时候,门响了。这时候。还会有谁来呢?

  7

  方正大开门,我惊呆了。敲门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刚才进来时碰到的那红毛猴子。在他身后站了三个跟他装束差不多,但颜色有点杂乱的猴子,真是臭味相同的人更容易走到一起。那三个猴子面无表情,只有那红毛猴子盯着方正,嘴角挂着挑衅的笑。我心想:不好,撞到猴子窝了。

  我和林丽吓的站了起来,我紧紧握住林丽的手,林丽也紧握了一下我的手,说:“不要怕,乐乐。他们不敢怎么样的。”她嘴里虽是这么说的,可是我分明感到她的手在抖。再看看方正,他一脸平静,迎着红毛猴子的目光。

  “这么巧,看来我们也算是有缘分的,如果兄弟不嫌弃,不如坐下来喝杯酒。”方正说着,一丝微笑又飘上了他的嘴角,平时常有的那种。

  “不必了。”红毛猴子说的坚决如铁“两位漂亮的姐姐不用紧张,小弟这次来主要想跟这位兄弟单独切磋一下。”

  他回头看了一下后面的几个人,他们依然面无表情,石佛一般站着。而后又回过头来,笑容更加冰冷,这让我更加惧怕。他用手指着我,对方正说:“刚才那位小姐的话让我感到很没面子。这次来主要是想跟兄弟切磋一下,看看谁更强一些。”他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方正,一副要吃人的样子。而方正始终文如磐石,双眸含笑。

  “你这人讲不讲理啊!自己长得不行,就想用暴力挽回颜面啊。像你这种人,也 配跟阿正交手吗?”我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指着红毛猴子说“看什么看,不服气。那怪谁啊。要怪只能怪你妈把你生得太丑了!”

  那红毛猴子的连马上沉了下来。嘴里恶狠狠的迸出一个字“你!”,一甩手巴掌就过来了。我吓得闭上了眼睛,心想:这下完了,肯定是一重伤,让我明天怎么去上课啊。等了好一会儿,居然没听到响声,我知道我逃过一劫。睁开眼睛,我看到红毛猴子怒目瞪着方正,他的手停留在半空,杯方正的手牢牢的抓着。方正脸上也略有怒气,他冷冷的说:“兄弟,我们两个之间的事,干嘛对一个女子大动干戈。我接受你的挑战。”

  红毛猴子甩开方正的手,转向他,说:“很好,你有种!兄弟佩服。我们吉韵坡见。”说完便转身,吼了一声“我们走”,其他三只猴子便跟着离开。

  他们走后,我依然呆呆的站在那里,直到林丽叫我,我才反应过来,一下趴在林丽身上哭了起来。刚才我是真的给吓坏了!

  林丽抚摸着我得头发,劝我道:“好了,不哭了,好乐乐。他们已经走了。”

  “好了,好了。乐乐小姐,你刚才那几句话,也伤那小子不少。”方正也劝慰我说。

  不知怎么搞得,我觉得自己还真是不争气,别看我平时总是嘻嘻哈哈的,却也常常因为一点小的挫折或惊吓而流泪。

  “阿正,你真的要去吗?”林丽关切的问。

  “当然要去了!男子汉,怎么可以言而无信,更何况是在两位美女面前。”方正开玩笑说。他的回答让我感到他是去赴宴一样。

  “不要去,阿正!我们走吧,让他们去等吧。”我拉着林丽和方正,要走。

  “是啊,阿正。他们这种人是不会讲信用的。”林丽也劝阻他。

  方正摇了摇头,脸上堆满了笑容,用手摸着我们两个的头,说:“谢谢你们两个!我必须要去的,要不然他们肯定不会罢休的。你们现回去吧,听我的好消息。”

  “可是……”我和林丽异口同声。

  “不要再可是了。就这么定了。你们两个乖乖回去!”他的语气坚定,不容改变。

  “那你要小心。”

  “知道了。”方正整了一下衣服,转身走了出去,大有英雄一去不复返之势。

  “你说阿正会不会有事啊?”我还是不放心,问林丽道。

  “应该不会有事吧。”

  “不行,我要去看一下。”还没等林丽反应过来,我也跑了出去。

  “乐乐,等我一下,我跟你一起去!”

  吉云坡距美丽岛休闲娱乐中心不远,步行约十几分钟的路程,位于天都市的西南方向。这儿接近郊区,白天行人较少,晚上更是没有人愿意到这里。其实原来也有许多人到这里来散步的,可致从天都市两大黑帮在这里火拼之后,就很少有人晚上再到这里来了。据目击者说,那晚月朗星稀,只见几百人打成一团,刀光剑影,热血横飞,其场面是何其的惨烈。还有人说,一名旁观者也差点没命,不过这只是据说而已,最终没有得到证实。但那场恶斗给天都市蒙上了暗影,尤其是吉云坡,一般人更是不敢再来。不过这件事却被一些不知名的小混混推崇致极,每每与别人有了矛盾,总会豪气的叫一声:“有种的去吉云坡。”所以,这里成了小混混解决恩怨的地方。

  当我们来到吉云坡时,双方正立在自己的那边,显然在气势上先打了起来。我看看方正,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再看看红毛猴子,他已经脱了上衣,其他猴子站在他的后面,为他助威。看来红毛猴子还讲一些江湖道义。

  由于这儿接近郊区,周围很静,隐隐约约可以听到流水的声音。远处码头的探照灯孤独的转动的脑袋,灯火辉煌的天都市仿佛于我们隔了一个世界。偶尔有风吹过,脸上掠过丝丝凉意。一片云在风的调戏下,慢慢飘向月亮,慢慢吞噬了月亮。

  就在此刻,之间红毛猴子飞快的跑了出去,阴险的一脚朝方正的小腹踢去。

  “啊——”我大叫一声,却见方正往旁边轻轻移动了一些,轻松的多了过去。这下,我才松了一口气。

  红毛猴子一击不成,更加羞怒,反过来一脚,却被方正双手擒住,只见方正顺势一拉,那红毛猴子却也灵活,借势一转,另一只脚重重的踢在了方正的脸上。两人一起重重的摔在地上。

  “阿正——”我和林丽冲了过去。

  “不要过来!”方正吼道。我们二人几乎同时立在那里。我看到方正用手摸了一下鼻子,显然是流血了。

  “真看不出来,兄弟还练过。”方正说。

  “过奖了。没有几把刷子,兄弟我怎么敢在这里混。”那红毛猴子说话毫不客气。话刚落音,他又一拳打了过去。这次方正没有大意,身子一侧,大手抓住了他打过来的拳头,猛一拉,又膝重重的顶了上去,只听红毛猴子“哎哟——”一声,却见方正右肘又重重的捣在了他的背上。红毛猴子又是一声惨叫,又被方正甩了出去差点摔倒,被另外的猴子扶住了。他们们要一起上,却被红毛猴子吼住了,“是兄弟就不要插手。”他又走上前去,称方正一个冷不防,飞快的用头撞向方正的小腹,方正显然没想到他会来着一招,被他紧紧抱住了腰,向后推,后面是一块大石头。方正用铁榔头般的拳头狠狠的砸在他的背上。一下,两下……红毛猴子始终不肯放手。

  “小心石头,阿正!”我吓坏了,大声叫道。

  方正回头一看,脸上掠过惧色:那块大石头的另一面全是些棱角分明的小石块,这样下去,他肯定会倒过去,后果非死即伤。也许人在危机时刻最能发挥出他的潜力吧,只见方正双臂抱住红毛猴子用力往后一甩。“啊——”红毛猴子的发出惊恐惨叫声,他正朝那块大石头飞去。

  “啊——”我也吓得比上了眼睛。只听两声闷响,显然有人重重的摔在地上。我睁开眼睛,再一次被惊呆了,那红毛猴子距那块大石头不过十公分,方正躺在他的身边,双手还抱着红毛猴子的退。原来是方正又把红毛猴子给拉了回来。

  “阿正——”我跟林丽几乎是哭着跑过去。那三只野猴子也去赴红毛猴子。

  “阿正,阿正!你醒醒!”我喊着,泪水已经流了出来。

  “我……我没事。”阿正终于醒了过来,“快去看看那小子。”

  红毛猴子也没事,被其他猴子扶了起来,于我们对视。我紧紧握住了方正的胳膊,叫道:“你们要干什么?说好了单挑的,你懂不懂规矩啊?”

  只见那红毛猴子脸上掠过一丝微笑,他推开了他的兄弟,走到方正面前,缓缓伸出右手,说:“谢谢你!我敬仰你,可以交个朋友吗?”

  方正脸上也挂起了笑,他握着红毛猴子的手说:“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

  “朋友?对,我们是朋友。哈哈哈——”

  “哈哈哈——”

  他们的笑声冲上云霄。那朵云也许是被吓到了,不知什么时候逃走了。月光如水般泻了下来,铺在地上。风儿徐徐迎面吹来,忽儿调皮的从我衣领钻进去,立刻感到丝丝凉凉的惬意。我看着这灯火辉煌的城市,不仅感叹:多么美好的月夜啊!

   12

   随着校庆一步一步的接近,离期末考试也近了。对于不拿奖学金决不罢休的人,一直是像在高中一样,没日没夜的学习;而像我这样60分万岁,毫无大志的人也开始了最后的努力。我有时候在想,如果大学里不挂上一次红灯,那大学也太不完美了吧。想归想,但还是要努力,至少这样心里会平衡一些。不过,有一个人是例外的,那就是林丽。说到她这一点,我又嫉妒的想掐死她,平时不怎么努力,即使期末也不慌不忙的,考试成绩却出奇的好,每次都拿二等以上奖学金。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着,学习,排练话剧……

  昨天我收到朋友的短信:"送你一盘热腾腾的饺子,用丝丝情谊,用心的真诚,快乐的调料,宽容的皮,包成开心饺子送给你,再用沸腾的热情煮熟,吃出冬天的温暖。记得明天吃饺子!"突然想起来是很久没有吃过饺子了挺怀念的。 今天的时候,又有朋友发短信过来提醒着记得中午吃饺子,这样就不会冻耳朵了,觉得好玩,但是也是为这么一个小小的节日记得一份问候而感到幸福,我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女生。并且说那边现在正飘着鹅毛大雪,望着屋外飘飘洒洒的雪花,吃着碗里热腾腾的饺子,如他所说,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情。而我有多长时间没有看到过那样美丽的飘雪。天都的冬天一般是不会下雪的,即便是下,可能是还没有落地就已经融化了,远没有鹅毛大雪的所带给人的那种冬的气息。北方的冬天应该是很干脆的,冷也是让人觉得爽快,而天都这个城市,多得是湿冷,多的是对雪的想像。

  天都前些天也是飘过雪花的,那么几分钟的时间,还是记得当时喜悦的心情,想找个人一起分享,但是却是没有人可以理解那一份心情,倒是反显得自己过于的幼稚,于是作罢,自己的心情何必要别人也来赞同呢?

   有时候都是些很遥远的记忆了,模糊的自己也分不清楚是什么样的心情了。只是又这么被牵起一点点回忆,有些乱,有些随意,有些无可奈何的傻气。

   冬天了,但是会暖暖的过一个属于自己的冬天!

  我想发短信告诉她,我好嫉妒他们,有茫茫的雪原可以玩耍。好像跟她们一起去堆雪人,打雪仗。可是还没等我发出去,手机就没电了。扫兴!

  由于话剧又排练了很久,我 回到家时,这座城市早已被五彩的灯光装饰得珠光宝气,异常华丽耀眼。意料之外,老妈不在,家里有一些清冷,而我的肚子空空如也。习惯性地从厨房的碗柜里掏出一包方便面,麻利地点燃煤气炉,倒入适当的水,放入面饼和调料,盖好锅盖儿。然后,电话巧合地在客厅里闹腾起来。三步两步跑过去,接起电话还没来得及说声“你好 ”,就被妈妈有些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

   “是乐乐吗?很抱歉,妈妈没有给你做饭。”

  “是我,妈妈!您到哪儿去了?您的嗓子怎么哑了?”我听了有些担心。

  “妈妈没事。妈妈现在在上海,和你爸爸在一起。你不用担心。”

  奇怪,只知道爸爸去上海出差了,怎么妈妈也过去了。莫非爸爸他……我没敢往下想,而是焦急的问道:“跟爸爸在一起?爸爸怎么了?妈妈!”

  “傻孩子,不要着急,你爸爸好的很,只是有些累,我过来陪陪他。”妈妈依然很平静的说。可这让我怎么能相信。

  “妈妈,您就不要在骗我了。爸爸到底怎么了?”

   “真的没事,乐乐!你可不要乱想啊!”

  “妈妈——,您还骗我。从您的声音中我已经听出来了。爸爸到底怎么了,您就别骗我了!”我以着急,差点哭出来。

  妈妈听到我带着哭腔,也慌了,忙安慰我说:“乐乐,别哭啊。妈妈就实话告诉你了吧,你爸爸做手术了。”

   “做了手术?”我惊得把嘴巴张的老大,爸爸是很健康的呀。

  “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你爸爸已经没有什么大问题了。”妈妈又安慰我说。

  “爸爸身体一直很好着呢,怎么忽然间做了手术呢?”我稍微平静了一下心态,继续问道。

  “唉!”妈妈叹了口气,继续说,“这都是你爸爸平时为了这个家,不好好注意身体。这次出差,你爸爸在跟客人谈生意的时候,突然肚子痛得厉害。幸好被及时送到医院,一查,原来是急性阑尾炎。”

  “爸爸都是为了我才那么不辞辛苦的工作的。而我平时却还总是对爸爸发火……”我在电话这头说着,有点哽咽。

  “傻孩子,千万不要这样想啊。只要你能幸福,我和你爸爸怎么辛劳都值得。”

  我强忍着眼泪说:“妈妈,您什么都别说了。我都知道。您安心的陪爸爸吧,这些年为了我,您呀很少呆在爸爸身边,其实我知道爸爸身边也需要有个照应。

  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电话的另一断分明传来了哽咽的声音:“嗯,好孩子。你能这样想妈妈就放心了。这几天妈妈不在,你就在学校吃饭吧。记得路上要小心,晚上睡觉不要着凉,阴天的时候记得带上伞,天冷了要记得加衣服……”

   挂断电话,对着窗外的世界发呆,那是一个霓虹闪烁,纸醉金迷的世界。忽然闻到食物烧焦的味道我才想起我还在煮面。惊惶失措地关掉煤气,可锅和面早已粘在一起,正不断散发着呛人的糊味儿。晚饭是泡汤了,心中懊恼不已。忿忿地躺倒在卧室的床上,呆滞地盯着天花板上精致的花纹,渐渐朦胧。

   烈日当空,独自一人玩儿命地跑着,一刻不停。脚下是条干净的柏油公路,延伸在空旷的荒野中,不见尽头。心中有股傻傻的冲动,任凭阳光再毒辣,也不会停下我的脚步。时间疯狂地流逝,衣服早已被汗水浸透,可我亢奋于望见远处的那个人,是爸爸!他正微笑着向我张开双臂,期待我的拥抱。我不顾一切,奋力狂奔,用尽最后一丝力扑倒在他胸怀。幸福地闭上双眼,不停地欢叫……

   从梦中醒来,依旧是一片漆黑。起身开灯,看了看手表,已是十点一刻。肚子再也不能忍受饥饿的折磨,咕咕地抗议个没完。最后一包泡面已经化为焦炭,冰箱里也只剩蔬菜和生肉。无奈,只能到附近的小超市去买点儿吃的了。

   从超市挑了几包泡面,一盒巧克力,边吃边晃悠着向家走。拐过华联超市,借着街角的路灯,瞧见前方有几个小青年儿坐在路边的台阶上抽着烟,烟火在昏暗中一闪一闪的明灭,映亮他们年轻的脸。心里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让我产生了莫名的恐慌,胸口也渐感压抑烦闷。但这条路还得走,深深吸了口气,低垂着头,快步走了过去。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走近了,用眼角偷偷瞟了一下,却恰好撞到正在打量自己的一道目光,心中不禁哀嚎一声,啊!那种沮丧和郁闷的感觉让我抓狂。

  “你们想怎么样!”我再也忍受不了先前那种紧张和恐慌的压抑感,不如先声夺人,至少看上去在气势上我还没输。

   几个年轻小伙儿似乎被眼前走过的这个小丫头莫名其妙的行为弄懵了。傻了般地看着我,随后几个人之间的相视一笑瞬间演变为爆发式的狂笑,笑声划破夜空,久久不能平息。笑吧,笑吧,让笑声来的更猛烈些吧!我恨透了这种笑声,但我更想使劲儿抽自己一嘴巴。自作多情的我此刻是多么的可笑和愚蠢。

   “如果你想发生点儿什么,我们没有意见,呵呵。”戏谑的话语出自一位留着中分发型的小青年。老师说得没错,中间一道沟,不是流氓就是小偷。他站起身向我走了过来,立在我身前,气定神闲地从头到脚将我打量了个遍。我踉跄地向后退了一步,假装无畏地学着他的样子还以颜色,可由于光线过暗,仅仅能确定他有深邃的脸部轮廓和一副漂亮的身架儿骨。他在对我微笑,我感觉得到。

   “你这样盯着我看,很容易让我产生误会。”依然是戏谑的语气,却让我有了片刻的放松。突然,他毫无前兆地将我拉到身前,俯下身,迅速在我的唇边印上一记炽热的吻。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傻了,神情恍惚地望着眼前高出我一头的黑影,头脑一片空白。在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后,我歇斯底里地喊叫,他们疯狂地笑。我拼命地挣扎,却只是更贴近他的身。买来的食物早已散落一地。

  身后的笑声汹涌,如同我的泪。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你们在干什么?”

  拿中分头松开了双臂,朝那人看去。居然是方正,只见他铁青着脸,一种我从没有见过的可怕的愤怒。

  我不知哪来的勇气一记清脆的耳光打在中分头上,然后仓皇跑到方正身边。

  中分头摸了一下被我打过的半边脸,忽然仰天大笑,然后看着我和方正说:“我说怎么那么记着回去,原来情郎在等着呢!”他的背后涌起狂笑,间杂着口哨声。

  我感到有点害怕,躲到了方正的后面。方正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示意我不要怕。

  “你们到底想怎么样?”方正说着,依然是面无表情。

  “也没什么,看着那位小姐挺孤独的,陪她玩玩。”中分头挑衅的回答又掀起笑的浪潮。

  这时,几缕手电的的光芒划破了这里的黑暗,然后我看到刚才听威风的那一群家伙仓皇而逃。原来时巡警。一个巡警问:“什么事,需要帮忙吗?”

  “没事了,谢谢啊!” 方正回答着。

  巡警走后,我才从刚才的惊吓中醒过来,抱着方正号啕大哭。方正也紧紧地抱着握,抚摸着我地头发,安慰我说:“没事了,好乐乐,不哭了!有我在,谁也不敢欺负你……”

  我依然不停地哭。方正就一直那样紧紧地抱着我,安抚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不哭了。方正给我擦干了眼泪,然后神秘地对我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还没等我反映过来,他就拉着我朝大街跑去。

  方正带我跑到一家咖啡馆前停下了。这家咖啡馆招牌是很深地咖啡色,明显地写上草绿色的“一米阳光”。

  方正带我进去。推开门,一阵浓郁的咖啡香扑鼻而来,然后是“欢迎光临”的清脆甜美的声音。

  金色的光让整个咖啡馆很明亮,不华丽却让人感到很舒服,暖暖的,像阳光照在身上一般。

  在等待menu的时间里,方正小声的对我说:“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家咖啡馆吗?因为这里的光线比较好。”

  方正故作神秘的顿了一下,接着说:“现在很多咖啡馆会因为经营不善而节省电费,弄得光线非常阴暗。我常在这种咖啡馆撞到桌角。”

  看着他的样子,我不禁笑了声。

  “这样做还有一样好处,就是咖啡上浮着‘小强’客人也不容易发觉。”

  “浮着小强?”我感到很惊奇。

  “怎么那么笨!星爷大名鼎鼎的小强都不知道啊。”

  “哦,呵呵——呵呵——”

  看到我笑了,方正也笑了。“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方正笑着,开始了他的故事:

   相传,在丽江,每到秋分的时候,上天就会撒下万里阳光,在这一天,所有被阳光照耀过的人们都会获得美丽的爱情和美满的生活!可这招来了善妒的风神 的嫉妒,因此,每到这天,天空总是乌云密布,带给人们幸福生活的阳光,总是被厚厚的云层遮挡着,人们的所有梦想都被那厚厚的云层所遮盖,风神善良的女儿, 因为同情渴望美好生活的人们,就在那天,偷偷的把遮在云层里给人们带来希望和幸福的阳光剪下一米,撒在陡峭的悬崖峭壁上的一个山洞中,让那些爱情的勇者,让那些对爱情执着同时又不惧怕困难和危险的人们,可以在那天得到那一米阳光的照耀,而因此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哦,原来是一米阳光的故事。我早就听说过这个故事,也看过电视剧,曾经被他们轰轰烈烈的爱情感动的一塌糊涂。虽然听过这个故事,方正讲的时候,我依然很用心的去听。听着感人字符从方正的嘴中如阳光一样轻轻的脱出,似乎别有一番滋味。我越来越发现,方正讲故的本领果真了得。

  Menu送来之后,我们点了各自喜爱的咖啡,然后边喝咖啡边聊,等我情绪非常好的时候,方正才问了刚才那件事情的经过。我把爸爸生病,煮面煮焦,出来买东西,之后遇到那群混蛋的经过一一说了出来。方正一直紧紧的握着我的手。

  等我讲完后,方正拍拍我的肩膀说:“没事的。你还有我在你身边啊!”

  我看着他清澈透明的眼睛,感觉就像冬日里的太阳,很温暖,很温暖。于是笑着点点头,说:“嗯。我会坚强的!”

  结完帐,方正坚持送我回去,开始我不肯,无奈拗不过他,只好叫他送。等他走后,我才发现,糟糕,我还没吃东西呢……

   当又一次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在电脑前敲击着:

  爸爸手术已经两天了。这两天,我一直都在学校里吃饭,然后就复习功课,排练话剧。阿正说他不放心我一个人,坚持每天送我回家,这让我很感动。还好这两天那群混蛋一直没有在出现。

  妈妈每天都给我打电话,无非是诸如注意安全,小心着凉之类的话,原来我一听就烦,现在听起来却感到非常的温暖。我妈妈口中,我知道爸爸现在很好,再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我这让很是高兴。

  过几天就是爸爸的生日了,我给他买了一副剃须刀。爸爸那人每天就知道忙,总是胡子都很长了也不知刮一下。记得小时候最怕的就是爸爸亲我的脸蛋。他那浓密的胡子扎的我痒痒的,好不舒服。希望他看到女儿买的剃须刀可以想到经常刮一下胡子。

  祝愿爸爸早日康复!

  祝愿妈妈身体健康!

  祝愿林丽越来越漂亮!

  祝愿方正生意发达,常常请我们吃饭。嘿嘿!

  当然也祝愿自己做个好梦!

  嘻嘻!

  写完日志后,我又重新看了一遍写给爸爸的信:

  亲爱的爸爸:

  生日快乐!

  爸爸,我爱你,虽然我从来没有亲口对你说真想你陪我玩游戏哦,虽然我老也打不过你,不过,我总会有长进的。

   小的时候你陪我放风筝,我记得那时候你的病刚有好转,我牵着线你给我拿风筝,我乱跑怎么也放不起,害得你白跑,最后还是你教我,终于放起来了,我真高兴啊,那只漂亮的蝴蝶在风里飞啊飞啊……

  小的时候放学回家,我总是喊:“妈妈,我回来了”,有一次老师说交什么费用,我急啊回家就喊“爸爸,你在家吗?”妈妈很奇怪,就问我“雪峰啊,怎么了?怎么回家就喊爸爸不问妈妈了?!”我说“老师说交费,我要钱啊”其实,爸爸妈妈都有钱,只是学费都是爸爸给的,所以那次回家时就……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件事我就想笑,爸爸你也是经常拿这事取笑我呢,呵呵好甜蜜啊!

   还记得吗?有一次我生病了,不爱吃东西,夏天里你翻出火勺的模子,生起火给我烤火勺吃,好热的天啊,你头上有密密的汗却给我捧来香香的火勺,真香!你给我做过很多美味那一次的是最难忘的!

   初中的时候,我惹妈妈生气了,怎么都不理我我也不想理她(是我的反叛期),我想那是你最难过的时候了吧,宝贝女儿那么任性居然连妈妈都不理解,我从来没想到初中文化水平的爸爸会那么懂得教育、引导女儿,直到今天我还没有再和长辈有不开心或者自己有什么伤害呢!

   那时候,我在做学生会 ,老师与同学之间真的沟通起来还有麻烦呢,我想办中学的首届文化节,老师很同学都感兴趣,但是流程和操作过程老师和学生却难以达成一致,啊,做得我好辛苦啊,有的时候误会那么多真的不相干了,又是你支持我,鼓励我,给我出主意想办法,终于三天的文化节结束了,老师、同学们都很喜欢,我好高兴啊,那种激动与幸福难以言表

   高中的时候,我不喜欢学习、不喜欢活动,整天就是玩啊玩,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又是你(还有妈妈)给我一句话:生活是你自己的,你自己看着办吧。我想到了“自己”这个概念,我想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我的青葱岁月结束了。高中是一段令人难以忘怀的记忆,而那时的你更令我难忘

   高考的时候,我是自由的,你没有给我任何条件和拘束,“你的生活自己决定”。

   爸爸,我爱你,但是我一直都没有说,我是自由的,我有爱你的方式,过几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还喜欢吗?呵呵,我知道你会喜欢的。衷心地祝你生日快乐,我的好爸爸!

  好了,不多说了。盼望你早日回家!

   女儿乐乐敬上

   XX年X月X日

  看完后,我对自己的表现非常满意,把信装好后,抱着我可爱的毛毛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13

  在担心了几天之后,我已经差不多把那天晚上的事情给忘了,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妈妈依旧还没有回来,不过爸爸已经出院了,需要在休息几天。

  由于最近每天中午要到校门外的饭馆吃饭,所以经常会看见某个男生在买单,然后他的女伴儿坐在一旁理所应当地欣赏着男友掏钱的优美动作。让我唏嘘不已。

  坐在我对面的一个不是很漂亮的女生好像也看不过去这种现象。 她冲着我说:“瞧瞧她们,以为自己有一个漂亮的脸蛋,可以赢得男友的欢心就可以忘乎所以了。她凭什么这么理所应当地看着?凭什么她就不用付钱,哪怕是只为她自己那一份儿?莫非你奉献了她的什么,付出了更多?”

  我对她笑笑,有礼貌的说:“或许这就是别人的生活习惯了。”

  可她依旧喋喋不休:“也对。按理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碍我什么事儿,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固执地看不惯,虽然我也是一女生。你说,两人吃一顿饭的费用没多少,但你再看看那或许还不够资格被别人称呼为“男人”的人,他有多年轻,甚至可以说多幼稚。他慷慨掏出来的一张张人民币是他父母辛辛苦苦赚来的,他凭什么就敢厚着脸皮拿来花个没完?什么时候女人才可以无所顾忌地花自己男人的钱呢?我认为是他有了自己稳定的收入后,并且,足够应付他自己的开支。你说呢?”

  “你说的很对。”我同意她的观点,却不喜欢她喋喋不休的样子。

  “可悲啊!女人,如果不去掉那么一点儿品性中的虚荣,多一点自尊和自重吧,否则永远别想从男人那里得到尊重,她也无法挺直腰背光彩地活着。也许她根本不在乎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何种形象,那我无话可说,我只能引用一姐妹儿的话:人不要脸奈何以脸羞之。人类的语言真是门伟大的艺术。”

  我埋头吃我的饭,不再理她,可是没想到她依然不肯罢休:

  “我们女人为了找到一个还不算太坏的男人,不得不睁大双眼仔细审视周围的每一个男人。一旦找到那么一个,就拼命地付出,拼命地给予,拼命地宠爱,生怕男人因为不满意而离开自己。可女人却忘了善待自己和享受生活。于是女人渐渐人老珠黄,一个个得了软骨症,甚至软得撑不起那么一个“人”字。于是男人厌倦了,开始向往外面的春光明媚,纸醉金迷,于是一脚踢开抱住自己双脚、苦苦纠缠的女人,冷酷无情地走了。于是女人说自己被伤害了,开始歇斯底里地哭喊、叫骂,可男人走了啊,头也没回一下,倒是惹来一群看热闹的人。多悲哀,多丢人,多活该啊。被男人伤害怪得了谁,不正是你自己为男人伤害你自己创造了环境和条件吗。嘿,数落来数落去怎么又数落到女人头上来了?大概是恨铁不 成钢的心理吧。其实,我多希望每个女人都是漂亮优雅的,聪明伶俐的,独立坚强的,被人呵护宠爱着的,可我们女人自己不争气。”

  我终于受不了了,本想珍惜农民伯伯的辛勤劳动的果实,无奈只好做一次坏女孩。我对对面的女孩笑了笑,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只听她还在叫:“喂,那么快就吃完了?我还没讲完呢?”

  下午的时候,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林丽,她笑的直“哎哟,哎哟”的叫。最后,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她说得非常有道理。但这又能怎么样呢?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大学恋爱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会去想它的合理或者不合理。

  又是一个叫人兴奋的周末。一大早林丽就拉着我跑到人山人海的西城步行街,在人群中东串西跳,左顾右盼。琳琅满目的商品叫人垂涎欲滴,恨不得自己能马上开始工作、赚钱,买自己想买的,而不是向爸爸妈妈伸手去要。林丽笑笑说,一切都会有的,只要我们有梦想又肯努力的话。这一点我是非常敬仰林丽的,虽然她有一个有钱的老爸,可是她从来不乱花家里的钱,除非交学费什么的。而她平时的零花钱都是她给杂志写稿赚的,我当然也跟着享了不少口福。于是我常常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像方正和林丽学习,我也要自己养活自己。可是没过多久就给忘了。

   今天麦当劳的店子里生意出奇的好,逛街逛饿的我跟林丽,站到脚酸才等到那么一个空位,累得我没了一点儿吃的兴致。随便啃了两口买来得汉堡就再也吃不下去了。一边无聊地摆弄着可乐的吸管儿,一边聊着最近发生的趣事。其实,能在这样的时候与这样的人在一起,也是件非常幸福的事儿,生活的全部意义并不只在于爱情,还有亲情和友情。正恍惚着,一位不速之客从拥挤的人群里挤到了我们餐桌前。

   “嗨,咱们又见面了,我坐这儿行吗?”

   心里想着:这儿又不是我家开的,爱坐哪儿你就坐哪儿呗。不耐烦地抬起头瞧见对方,身体里的血顿时全往头上涌,噎得我半天楞是说不出话,那叫一个难受。林丽也停下了嘴里的动作,稍稍抬起头看了看我,顿时被我那骇人的表情吓得把吃的东西一骨脑都吐在了桌上,着急地叫嚷起来:“乐乐,乐乐,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 ,边喊用力地拍着我的脸,这才把我从震惊中唤醒。

   “他,他,他……”我激动地用手指着对面的不速之客,却急得我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而被我指着的那位,一直冲着我眨眼,眉梢间含着戏谑的笑。

   林丽侧过身,昂起头打量起站在她身旁的那个家伙:20岁左右的样子,有着深邃的面部轮廓和漂亮的身架骨;油亮的中分头以及令人厌恶的笑容。没错,正是那夜可怕梦魇的始作俑者。如今,却意外的在这里相遇。

   “乐乐,你们认识?”

   “他……他……”我不知道怎么开口“介绍”眼前这个让我咬牙切齿的人,自己被人轻薄的事儿我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他是个流氓!”憋了半天,我终于迸出这么一句。说完就恨恨地继续啃我的汉堡,不再多说一个字。林丽则不时地看看我,看看他,一脸的茫然。

   “喂,小姐,说话不要那么难听吗?怎么我们也认识一场啊?这叫什么来着?对,这叫作缘分。”中分头不怀好意的说。

  我没有说话。

  林丽没有说话。

  中分头也不在说话。

  三人共同营造的尴尬气氛里夹杂着羞愤、好奇和愉快的情绪。彼此交织在一起,疯狂翻滚,让我每一次呼吸都需费劲全力。时间往往在人们感到尴尬和痛苦的时候忘记了走动,就那样好整以暇地站在你身旁看着你忍受煎熬。我、林丽和中分头就这在个时间片断里被定格在一幅静止的画面里,背景是麦当劳店内的拥挤和嘈杂。店内的广播里,花儿乐队还在随意地哼唱:多希望有人来陪我度过末日。

  看着四周千奇百怪的脸孔,突然很想方正,想得要命,尤其是此刻。我心里怕怕的,多么希望方正就在我身边,我希望他可以给我力量。不知不觉地,眼泪顺着脸颊流淌下来,一滴,两滴,最后,一发不可收拾。这一刻,多想玩儿命地跑……只听到林丽在后面叫我的名字:“乐乐!怎么啦?乐乐……”

  当跑出门不远的地方,有人从身后拉回倔强的我。回过身,对上的是那张英俊得让我感到温暖的脸,只是此时,它不再含有笑意,而是带着些许的惊诧和关切。

  原来是方正,他身边是红毛猴子和他的兄弟。

  “阿正!”我叫了一声,紧紧的抱住他,任眼泪打湿他的衣服。

  “又是你!”我听到方正冷冷的声音,回头一看,林丽和那中分头正呆呆的看着我和方正。我抬头看看方正,他的脸变得铁青,一副要杀人的样子。而他身边的红毛猴子和他的兄弟也用恶狠狠的目光看着中分头。我相信,只要我说一句话,他们会去撕了那中分头。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害怕了起来,用衣袖胡乱擦了擦眼泪和不自觉流下来的鼻涕,一边往后推方正一边说:“阿正,算了。我们走吧。我们今天只是碰巧遇到而已。”

  可方正不但没有听,而是推开我,朝着中分头跑过去,随即是两声响亮的耳光声。他还要动手,却被林丽拉住了。

  只听林丽几乎是咆哮的说:“方正!你冷静一下!我虽然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可是在公共场合闹事,乐乐也要手处分的!”

  也许是林丽的最后一句话奏了效,方正愣在了那里,却依然用恶狠狠的眼光看着中分头。

  我看看中偏分头,他的两边脸上均可以清晰的看到红红的手印,他的鼻子也在流血。他用纸巾将鼻孔塞住,然后看着我,微微一笑,说:“我可以和你说几句话吗?”

  我看他,忽然觉得他的笑其实也听温暖的,那张脸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我没有看方正,心里在怪他刚才的鲁莽,尽管他是因为我才这样,而是笑着点点头,示意他可以。

  他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停下来说,意味深长的说:“你知道吗,那晚你走后,,我怎么都睡不着,脑海中晃动的全是你的影子。我无数此问自己卧倒的是怎么了?怎么会因为一个女孩而失眠呢?我知道,我是喜欢上你了。后来,我在那条路上等了你几天,就是没再见过你,我都快疯了。我知道你有一个非常爱你的男朋友。我只是想告诉你,那天晚上我无心伤害你,只是想开个玩笑,没想到最后却害得自己陷入了感情的漩涡无法自拔,痴了般地迷恋你。 那夜借着昏黄的灯光,在你脸上我看到了似曾相识的神情,异常倔强的神情,我闻到了你身上那股愤世嫉俗的味儿,突然有种找到了自己另一半的感觉。我今天来也主要是为了向你道歉,并告诉你我的感觉。可是看到你跟你的朋友在一起,我怕他追问那天晚上的事,所以一直等待一个你我单独相处的机会。我想你一定不远更多的人知道。可是我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成现在这样。现在好了,什么都说清楚了。看的出来,他很爱你,我只是遗憾我们相识太晚了,要不然可能还会又公平竞争的机会呢?呵呵!最后祝你们幸福!”他说完,转身就要走。

  “等等!”我跟方正竟一口同声,我看看方正,他也惊奇的看着我。

  “两位还有什么事吗?”中分头笑着说。

  “刚才的事情,是我太鲁莽了。我想说声对不起!”方正看看我,接着说:“俗话说,不打不相识,交个朋友怎么样。”

  顿时,周围想起热烈的掌声。

  我赞赏的看着方正,他对我笑笑。这才是我心中完美的方正吗。于是也跟着提议说:“对呀,你不也说我们相逢就是一种缘分吗?”

  中分头看看方正,又看看我,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恨豪气的说:“好,你们这几个朋友我交定了。今天我请客。”

  “怎么能让你请客呢?刚才我有错,应该是我请才对。”

  “不行,应该是我请。算是正是给乐乐小姐道歉。”

  “你们两个都别争了,事情都是因我而起,我来请你们。”我打断他们的争执。

  他们拗我不过,只好答应。

  通过聊天,他给我们介绍了他的经历。

  他叫高瞻,他爸爸给他取这个名字希望他能够高展远瞩。开始时,他确实是个父母眼中的好儿子,老师心中的好学生,同学身边的好朋友,他不负众望,考上了有着百年历史的Z大。

  可是,在那里生活了两年后,当初迈进校门时内心的那种激动和自豪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取而代之的一切则只能用两个字形容——没劲!他说,当你用自己最宝贵的青春作为代价换得一张梦寐以求的门票后,开始衡量自己得到的这些与失去的那些。最具悲剧色彩的莫过于当你拿着那张来之不易的门票,兴奋地迈进门里的世界时,才发现那里的一切并非你一直憧憬地那样美好,于是曾经的希望和期待在一瞬间灰飞烟灭,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说他上了当,上了这个社会的当,但他无力抗争什么,只能默默的忍受,但他心里不甘,于是开始喜欢愤世嫉俗的一切,punk音乐也好,批判性的文章也罢,只要愤世嫉俗就好,好像只有在那种氛围中他才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找到了自己的方向。

  于是,他和几个有着共同理想的小愤青开始不去上课,而是去搞一个叫做《黑子集合》的地下刊物,主要是刊印一些批评性文章。刊物一印发,就受到大学生的追捧,并曾印数很大,也使几个愤青好好高兴了一回。可是,好景不常在,终于在一次摆摊时被所谓的相关部门当作非法刊物没收,相关负责人也要收到学校的处分。这样,他就一个人扛了下了。结果,他被给予留校查看的处分。处分刚下来的时候,其他几个参与这还安慰他,声称不会忘记他,可后来鸟头都没露过一次。于是他认识的什么时社会。心想,反正什么都没了,与其被学校开除,还不如自己选择离开,那更像个英雄。果真,他离开后,Z大BBS发表怀念文章无数,痛惜一个文化才子就这样离开了校园,那是学校的损失,是学生的损失。

  离开学校后,他就来到了天都市,他说他相信天都是一个更看中能力的地方,有能者才能生存。现在他现在还没有找到工作,主要靠晚上在酒吧唱歌和写些自己都觉得酸的文章骗取稿费。虽然收入不多,却也惬意。他说,他相信,只要心中有梦,有肯努力追求,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临走之前,我们互相留了联系方式。我想,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有些人虽然经常见到,但是他也只不过是你生命中的过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而有些人,紧紧是一面之缘,也可能会成为你生命中的圆中不可缺少的一段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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