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先烈事件一再发生,究竟是谁还没吸取教训?
人民日报6月16日发布一则“叶挺后人诉‘暴走漫画’恶搞案开审 原告要求道歉并赔偿”的新闻。新闻中提到在庭审中,原告诉称,被告在其经营的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发布的短视频中,有对叶挺同志的《囚歌》一诗进行歪曲、丑化、亵渎的内容,并通过多个平台发布了该短视频。遂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在这项法律颁布后,重新引起了大众对英雄先烈关注。暴走漫画发布不妥内容是在5月8日,到5月17日相关视频被全网下架,5月23日叶挺同志的后代决定起诉暴走漫画。事情沸沸扬扬在网络上被讨论近半个月,可在6月6日抖音投放在搜狗搜索引擎上的广告再次出现侮辱英烈的内容,“邱少云被火烧的笑话”几个大字赫然出现在浏览器的最顶端。虽然官方团队在第一时间撤下广告并发布道歉声明,但事件的发生显然已不可挽回。暴走漫画的下场显然没有给这些网络社交娱乐软件起到警醒作用。
不是犯了错后道歉就可以云淡风轻,此类事情不是没有先例。犯了改改了再犯,这样的道歉就显得廉价,更让人怀疑道歉只不过是为了逃避责任的把戏。不论是原创视频内容或者是广告投放在网络上时,都是需要审核的,但是这样的内容一而再再二三的出现在大众视野中,不知是有人故意搞事,还是审核部门工作不够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