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公的真实案例----两份评估报告评估价值相差近十倍
司法不公的真实案例
----两份评估报告评估价值相差近十倍
控告人:杨华 女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荣边镇新房村原土地承包人
这是本人遭受的一起以借口诉讼终止土地承包合同;人为操纵虚假评估;进而廉价拍卖我果树产权的三步曲。第一步终止土地承包合同为胁迫,第二步虚假评估为欺诈掠夺,第三步拍卖为盗卖。由于从诉讼到评估拍卖整个过程渗杂司法不端,本人原承包土地上的两万多株果树财产面临被浩劫。其中,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选定自贡方圆资产评估所(以下简称方圆所)作出的虚假评估,将本人价值80余万元的果树财产欺诈评估为8.9万元,侵吞我70余万元财产!本人坚决不接受,控告理由如下。
一.本人坚决否定方圆所对我果树的评估报告。
1.该评估程序不合法,结果不真实。
依据(2009)自民初字第628号,629号判决,法院仅限于终止了本人的土地承包合同。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市场经济规则,本人原承包土地上的两万多株果树仍属我个人财产,特别是果树价值不会因为终止合同而发生改变。
自法院告之本人将对我的果树进行评估拍卖,本人于2010年7月就向法院执行局郭礼平提交了2010年5月本人果树挂果长势情况的照片,录像光碟;2002年2月果树苗购置合同;2007年7月果品购销合同等资料,并要求法院将这些资料提供给评估机构。从法院选定方圆所为资产评估机构,直到评估报告出来,法院始终没有告知我选定的是哪家评估事务所对本人果树进行价值评估,整个评估过程法院和方圆所故意避瞒本人进行评估。法院不但没有将我要求提供给评估机构的资料交方圆所,也没有提供本人的联系电话给方圆所。法院说是方圆所没有提出要这些资料和本人的联系电话,方圆所说是法院没有把这些资料和我的电话交给他们,所以联系不到本人。方圆所的经办人员还让我质问法院:“为什么把评估基准日定在2010年10月28日,而不定在本人提供照片的2010年5月果树挂果时?这样评估价值就完全不同” 。从法院和方圆所自圆其说的话中可见纸包不住火。因为,按照评估程序规定,产权持有者必须要到达现场,确认果树的勘查范围及数量等要素方可进行评估。方圆所的评估过程没有执行这一程序,因此,该评估报告程序不合法。
方圆所对评估要素采取不正当的虚假手段,带有图谋制作欺诈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破绽显著。例如:本人2002年2月购置2000株枇杷树苗,在2006年8月四川发生50年不遇特大干旱,由于土地发包方村提灌站不能提供抽水抗旱,造成本人部分果树死亡,枇杷树,梨树均死亡20%以上。方圆所评估勘查枇杷树数量为2430株,不减反增,而实际本人在方圆所评估时实有枇杷树仅1500株。方圆所评估勘查枇杷树数量误差高达60%以上,足以证明该评估报告不具备真实性。特别是方圆所评估中违背评估规则,故意不对果树大小进行必须的规格分类,数量和规格是果树价值评估最主要的要素,最主要的两个要素严重失真方圆所做什么评估?因此,该评估报告不具备真实性。
2.评估金额严重违背市场价值。
本人于2001年12月31日承包土地91亩新建果园,承包期为30年。我2002年2月购置梨树苗25000株,每株单价5元;枇杷树苗2000株,每株单价2元。果树苗购置费共计:12.9万元。方圆所评估仅为8.9万元!
众所周知,近十年来各类物价上涨了多少倍?本人十年来对两万多株果树不断投资, 91亩土地每年的土地承包费平均在5万元以上,再加上农药、肥料、运输、人工等等,每年的投入均在10万元以上,十年累计投入总共超出100万元。并且耗费了大量的心血。本人十年前购买栽植的小果树苗,如今已成长为树杆直径达4-8公分正值盛果期的壮年果树,管理正常每年梨子和枇杷产量可达20万斤以上。近年来国内水果价格持续走高,果树价格亦持续上涨,按2010年12月国内果树市场行情, 10年树龄同规格的梨树价格为每株单价50元左右,方圆所凭什么依据评估本人梨树每株单价为1.5元?甚至大大低于十年前小梨树苗的购置价格,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借评估为名,行欺诈掠夺为实是什么!枇杷树苗和梨树苗均为同时购置,同样管理,长势也属同样水平。枇杷树苗每株购价为2元,方圆所评估枇杷树每株单价为25元,证明方圆所的头脑正常,懂得果树长大挂果增值的原理。梨树苗每株购价为5元,方圆所为何故意将正值盛果期的梨树评估价值大大低于梨树苗购价呢?这是因为本人所有果树中梨树数量是枇杷树的10倍!梨树每株打压35元,评估价就欺诈了70万元!这就是方圆所故意违背日常科学原理,大肆打压梨树评估价格的真正目的。也就是两份评估报告价值为什么相差近十倍的原因。因此,评估金额严重违背市场价值。